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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3年10月14日
9月5日,西安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西安市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管理办法》、《西安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运营奖励办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奖励办法》、《西安市农村养老服务和幸福院运营奖励办法》五个配套文件,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等方面内容。
与以往政策不同的是,西安市推出的以上五项政策以财政专项资金做支撑,对居家养老、农村养老、机构养老采取奖励的办法,尤其是机构养老更是突破了之前单纯补贴的模式。
西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刘处长介绍,采取养老机构评选等级的方式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年人。通过等级评定体系将养老服务行业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为全市养老服务行业优质化、精细化发展奠定基础。
刘处长强调,养老机构评定等级后获得的奖励资金,将代替以往对养老院的部分运营补贴,但还须用于改善对老年人的服务条件,等级奖励的方式不仅更加公平、科学,而且也能调动养老机构的服务意识和促进质量提升,这对其他省市的养老机构运作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陕西省养老服务业现状
自7月开始,中央和地方频频出台养老产业的支持政策。而随着中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新举措的先后出台,地方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也相继密集出台。
在养老服务业领域,陕西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以房养老”的率先提出,养老金新政的多次实施,无不吸引着业界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当然,这也与陕西省较高的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缺口有较大关联。近年来,陕西省人口增长势头不减,其中老年人口更是以每年3.3%~3.5%的速度递增。
与之相对应的是,西安市的老龄化程度更是超出陕西省全省平均水平,直逼北京市老龄化程度。据西安市老龄委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西安市常住人口837万人,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到124.21万,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4.83%。老龄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西安市已快步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据西安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与西安市重度老龄化不适应的是西安市较低的养老服务水平。西安市养老服务的现状是居家养老服务处于低层次水平、社区与居家养老缺乏供给、养老床位缺口大。
前些年,西安市政府和民政局也先后出台过《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的实施意见》、《西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养老体系建设的发展。
“此次公布的五项政策由西安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共同出台,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划拨、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更贴近老年人和企业的利益。这对养老体系建设更具促进作用。”西安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说。
“政策文件很细化,可操作性也很强,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励。”西安市某从事养老服务业的秦先生说。
养老机构可凭等级获奖励
五个文件中对不同类型服务项目获取补贴和奖励的标准也各自做了详细描述。比如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年择优对300个城市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给予运营奖励。根据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情况开展打分,共分7个档次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4万元。
对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较好的村,西安市财政每年奖励8000元,区(县)配套不少于2000元;示范型幸福院,市财政每年奖励1.5万元,区(县)配套不少于3000元;农村幸福院,市财政每年奖励1万元,区(县)配套不少于2000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所需费用,以及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所需的水费、电费、取暖费及有线电视费和电话费等。
在针对特困失能老人的补贴中,该办法规定补贴金额每月为100元至300元不等。
对养老机构除了建设补贴,西安市政府特意提出了运营奖励代替运营补贴的方法。比如《西安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运营奖励办法》就规定,西安市财政设立养老机构运营奖励专项资金,根据获评的等级、实际接收老人的身体状况、数量和入住时间,对养老机构进行运营奖励。
该办法还规定,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将在等级评定中予以降级。
“养老服务机构评级只是手段,最根本目的还是要更好地服务于老年人。”刘处长说,“这意味着,今后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无论规模大小,在针对老人的服务标准上,这将有利于养老机构和行业的有序化发展。”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http://yanglao.china.com/org/news/info-309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