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2017第六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观众预登记通道,将于2017年5月开启,
敬请期待。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 +86 (0)20 8989 9605/8989 9600,
邮箱:CRCinfo@polycn.com
2013年10月17日
同志们:
根据全国老龄办的工作部署,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共同进行为期2天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集中学习培训,我代表全国老龄办向各位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承办这次研讨班的山东省老龄办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认真学习老年法、宣传贯彻老年法,对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就学习宣传贯彻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变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借鉴国内外老年人立法的最新成果,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订,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创新和突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既有利于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全面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共识;也有利于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更有利于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规范和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认真学习,不断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学法、懂法是执法的前提。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了许多内容。比如,增加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监护、养老机构监管、老年宜居环境、长期护理保障和社会优待等方面的规定。这些内容有对我国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对国外先进做法的借鉴,有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前瞻,内容非常丰富,含义十分深刻。每个老龄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希望大家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为下一步宣传贯彻和具体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各级老龄办的负责同志,要通过学习培训和研讨交流,全面掌握该法关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新理念、新内涵、新规定,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本单位的维权部门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开展老龄工作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优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社会环境
全国老龄委刚刚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各地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计划和宣传工作方案。今天参加培训的是来自全国各地老龄系统的负责人和维权部门的骨干力量,你们肩负着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任。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加深理解和领会,回去后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座谈会、宣讲会、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力度。要把老龄宣传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以“敬老月”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老年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宣传手段,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大力宣传,努力拓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老年人了解掌握本法的内容,帮助更多的老年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明确各自在老年维权工作中的职责。要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广泛宣传,在全国掀起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一个新高潮,使该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结合实际,积极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各级老龄办要用足用好这部法律,努力推动各项老龄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和有关立法机构,制定、修订本地的相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重点,积极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要发挥各级老龄办和基层老年人协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推动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件的查处,通过源头参与、个案监督等多种途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五个老有”,让亿万老年人安享晚年。
同志们,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老龄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老龄办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高度,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保障和改善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协调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戈丽娜
来源:全国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