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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7年08月03日
广东省民政厅日前透露,我省将举办首次养老服务业专项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2017广东最美养老护理员、2017广东优秀养老院院长、2017广东最佳养老机构三个奖项。广东省内凡取得合法资质的养老机构(包括护理院、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以及这些机构的院长、养老护理员,均可向所在地民政局报名并提交参选材料,自7月26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表示:
举办该评选有利于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要通过本次活动评选先进、宣扬典型、树立标杆,传播“敬老爱老”正能量,凝聚全社会共识,着力打造广东品牌。
广东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预计到2020年,广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540万。据广东省民政厅提供的数据,目前,广东省有养老机构2725家;全省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万个。
广东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依然体现为床位总量不足。按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要达到35张,缺口还有11万张;其次,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力度不够,老年人护理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人力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
卓志强称:
通过此次活动的评选推荐,有利于把广东省养老服务领域的典型树立起来。该活动的举办要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盲目拔高,防止恶意刷票行为的发生,确保评选经得起社会和时间的检验。
卓志强表示,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未来将全面摸清每一个养老院在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瞄准社会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下大力气抓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创新举措的落地。
本次评选活动由广东省民政厅主办,将按照地方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评选出获奖对象。评选时间从今年7月持续到10月,10月底还将在广州举行颁奖仪式。
附:一、评选标准
“2017广东最美养老护理员”—— 遵纪守法,热爱护理工作,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敬老爱老,服务耐心、细致、周到,业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从事养老护理工作3年以上。
“2017广东优秀养老院院长”—— 遵纪守法,热爱养老服务工作,担任养老院院长3年以上,责任心强,贯彻养老服务政策到位,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所在养老机构入住率达60%以上,在同类养老机构中服务质量优秀,社会反映良好。
“2017广东最佳养老机构”—— 机构设置5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到位,规章制度健全,环境整洁卫生,有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护理队伍,机构入住率6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附:二、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按照地方推荐、网络评选、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评选出获奖对象。
(一)地方推荐:7月26日至8月31日,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报名推荐,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对候选机构、个人进行初选确认后,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同时向省民政厅报送推荐名单及材料。每个地级以上市每个项目推荐对象不少于2名。
(二)初选:9月1日至13日,评审委员会对地方推荐对象进行初选,每个项目选出20名优秀代表进入网络投票,并将名单报省民政厅备案。
(三)网络投票:9月14日至20日,通过活动专用投票官网发起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占总成绩的30%)。同时,评审委员会分成三个专家小组,对进入网络投票的最美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院长、最佳养老机构分别进行实地抽查、审核、评分(占总成绩的70%)。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9月21日至23日,评审委员会综合网络投票和各专家小组评审结果,评选出“2017广东最美养老护理员”“2017广东优秀养老院院长”“2017广东最佳养老机构”。
(五)公示:9月30日至10月6日,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网和有关媒体将获奖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示情况,将获奖名单报省民政厅审定。
(六)颁奖仪式:10月28日(重阳节),举行颁奖仪式。
来源:中国新闻网、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