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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0年02月20日 作者:健康养老频道
据民政部官网消息,为有效应对近期各地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发布了《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并就做好落实提出要求。
针对春节后回家的老年人返院、工作人员返岗及疫情防控新形势,《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保障刚性服务需求。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拟新入住老年人,以及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疑似症状等《指南》禁止进入的情形,可经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
此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针对养老机构人员密集、老年人易感病毒的特点及前期各地防控情况,《通知》强调要严防养老机构成为群体性感染爆发点。
此次发布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较第一版,重点作了两方面调整:
一是完善了养老机构出入管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感染”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老年人刚性服务需求,第二版进一步规范了可入情形,明确了禁入情形。特别是针对节后返院、节后返岗、新收入住等突出问题,作出规范。
明确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进入:
二是明确了疫情处置基本要求。
针对入住老年人疾病诊疗,老年人出现疑似症状,老年人或工作人员被判定为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老年人或工作人员治愈返院或返岗等情况,分类作出规范,防止养老机构出现交叉感染。
明确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此外,第二版《指南》作了调整完善,由第一版45条措施优化为第二版34条。民政部将第二版《指南》内容纳入了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各地、各养老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精准防控提供了信息支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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