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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0年04月30日
广东省民政厅通过委托代理,拟对广东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公告概览
项目名称:广东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项目
预算金额:330万元
采购数量:1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5月31日
*查看招标公告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8日至2020年05月08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05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谈判(磋商、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05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联系人:王小姐 020-83333736
地址:越华路118号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梁小姐 020-62791666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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