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2017第六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观众预登记通道,将于2017年5月开启,
敬请期待。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 +86 (0)20 8989 9605/8989 9600,
邮箱:CRCinfo@polycn.com
行业动态 2020年06月02日 作者:健康养老频道
行业动态
北京市启动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推进设施改造三年达标工程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安全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从2020年起,对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分类实施设施改造三年达标工程。
一是开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市区两级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支持重点提升200多家街乡镇敬老院专业照护能力,使照护型床位占比达到80%以上,确保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拥有1所专业照护供养机构,完善城乡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二是实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集中使用年度福彩公益金,对每个机构以奖代补50%、最高不超过200万,聚焦整改突出火灾隐患,使存量民办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标准。
三是深化农村地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环保改造工程。整合现有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和取暖补贴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环保改造,助力“蓝天行动”。
天津推助老“津十条” 20亿信贷支持养老企业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会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联合推出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暨中银助老“津十条”(简称助老“津十条”)。通过专项信贷、降低成本、减免费用、快捷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助力复工复产,缓解突发经营压力,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助老“津十条”支持对象为天津市从事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智慧养老等服务的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以及我市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服务商。其中包括: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设立20亿元专项养老信贷额度,根据企业情况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服务,用于支付租金、员工工资、日常经营采购、购买自建改建经营场所、购买专用养老服务设备等需求。
运营补贴、减免房租……民政部支持湖北有序恢复养老服务机构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支持湖北省民政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个方面提出系列任务举措,加大对湖北省民政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
一、是指导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序恢复民政服务机构正常服务。要加快恢复民政服务机构正常服务,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民政精神卫生等民政服务机构的亲属探视、人员入住等服务。通过补贴运营成本、减免房租费用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恢复发展。
二、是指导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支持湖北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落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推进精神障碍社会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三、是支持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指导湖北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设施安全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协调落实表彰激励湖北省2019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开展首批全国人工智能条件下养老社会实验试点等先行先试工作。
四、是指导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成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分类完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殡葬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应急管理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标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应急管理能力。
广东启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从2020年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服务功能、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底前,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广东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安全隐患清除到位,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管理工作符合规范,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改造提升任务完成,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能够满足供养对象需求、县镇供养服务网络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
《行动计划》提出了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标准。其中,人员配备指标方面,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总数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其中护理工作人员数与入住服务对象的比例为:与自理服务对象1/10,与半失能服务对象1/6,与失能服务对象1/3。服务质量指标方面,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要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安徽打造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高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研究智慧养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日前,安徽省经信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科技厅起草了《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规划》,到2025年,安徽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形成一批应用试点示范推广成果。
将大力发展以下四大方面:一是大力发展基础硬件产品,重点发展芯片、传感器、显示屏、人机交互等;二是创新发展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重点发展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三是做大做强软件产品和系统平台,重点发展智能应用软件、公共技术平台、智慧养老系统等;四是加快发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服务,重点发展智慧型养老机构终端综合服务、智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康复服务、康养产品及服务等。
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就《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共八章,涵括了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等内容,总计八十八条细则。
其中,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设立和运营方面,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投资设立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应当与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代理人依法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政府出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符合委托运营条件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运营。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6日。
武汉养老机构服务有序“重启”
目前,武汉养老机构各项服务正安全有序恢复。为此,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养老机构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一版)》,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评估后可接收新入住老人,家属探视也已逐渐开放。
当前,武汉市疫情防控已由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据介绍,第一版《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规定,未发生过疫情且经前期评估具备接收老人返院条件的养老机构,如在应急响应调整后连续7天无异常,报请区指挥部同意,可接收新入住老人。发生过疫情且经前期评估具备接收老人返院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急响应调整后连续14天无异常的,报请区指挥部同意,可接收新入住老人。经前期评估达标的养老机构,对新入住老人应采取“先预约、经评估、再入院”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
5.26直播回顾|富力医养结合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保利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