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2017第六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观众预登记通道,将于2017年5月开启,
敬请期待。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 +86 (0)20 8989 9605/8989 9600,
邮箱:CRCinfo@polycn.com
行业动态 2014年03月13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日前,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老龄办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介绍,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快速老龄化时期,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有需求迫切,国家也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标准化理论研究滞后;二是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尚未建立统一协调科学的标准体系;三是养老服务业标准结构不够合理,现有养老服务业标准主要集中于机构养老服务领域,标准总量与质量有待提高;四是技术组织与人才匮乏,资金保障不足,现有的标准化人才队伍难以满足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需要,标准化长效运行与保障机制尚待健全。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管理标准化,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具体目标。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涵盖养老服务基础的通用标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以及老年人产品用品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相衔接,形成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指导意见》提出,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为老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的准则和依据。《指导意见》鼓励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养老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携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格局,这也体现了国家标准化机制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和新要求。”陈熙同说。
来源:中国网
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40305/22352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