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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3年10月11日
激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潜力,集聚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业资源,营造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加速、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智慧健康养老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承办单位: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联盟
行业支持单位:北京物联网学会、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深圳市金融商会、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
平台支持单位:安阳康复设备产业园、天恒新科技孵化器、智优沃加速器
三、赛事基本信息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开放,广泛邀请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赛。
1、企业参赛要求
(1)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2)具有核心的技术优势和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
2、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赛要求
(1)具有核心的技术优势和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
(2)已有落地实践案例,在技术创新、场景创新和模式创新上有较大突破。
(二)赛道设置
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两大赛道。
智慧健康养老产品赛道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康复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方向。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赛道包括但不限于远程医疗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互联网+健康科普服务、互联网+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智慧化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等方向。
(三)时间安排
1、大赛报名:即日起—9月30日
2、大赛评比(初赛、决赛):10月
3、大赛奖项公布及颁奖:11月
注:具体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四)评比流程
通过资格筛查的项目可进入比赛环节,由评委团根据评选规则进行初赛和决赛两轮评审,最终选出获奖项目。大赛组委会将在第八届信息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高峰论坛(SAF 2023峰会)为获奖项目颁奖。
(五)赛事报名
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可通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联盟SHCIA”微信公众号的大赛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参赛者需在线填写大赛报名表(https://jinshuju.net/f/DeS785),并将商业计划书(文件最大不超过50MB,ppt或pdf格式均可)、项目演示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50MB,主流视频格式均可)发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shcia_cetc@163.com 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参赛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参赛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参赛作品和项目应具有原创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可邮寄参赛作品模型/样品,邮寄前请与组委会取得联系。
四、奖项设置
(一)每个赛道各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二)根据项目征集情况,评选出大赛最佳人气奖、最具投资价值奖、最佳场景解决方案奖等单项奖。
奖项 |
数量 |
奖励 |
金奖 |
每赛道各1个 |
VIP宣传推广包;VIP创投辅导包;VIP孵化服务包;VIP联盟全年活动权益;大赛奖杯、证书 |
银奖 |
每赛道各2个 |
宣传推广包;创投辅导包;孵化服务包;联盟活动单次权益;大赛奖杯、证书 |
铜奖 |
每赛道各3个 |
创投辅导包;孵化服务包;联盟活动单次权益;大赛奖杯、证书 |
单项奖 |
视项目征集数量 |
创投辅导包;孵化服务包;大赛奖杯、证书 |
五、配套活动
本届大赛将举办赛前宣讲会、创业指导会、展示推介会等配套活动,促进双创要素交流融合,有效满足创业项目同各类创业资源的对接。
(一)赛前宣讲会
拟邀请赛事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线上直播形式举办赛前宣讲,旨在让广大的参赛单位及创业者深入了解本次大赛的背景意义、流程规则及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二)创业指导会
拟邀请投资机构、知名加速器业务负责人以线上直播形式举办创业指导,把握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创业与投资热点,提升参赛者撰写商业计划书及参加路演的能力。
(三)展示推介会
拟通过展会的形式,对大赛选拔出的优秀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将邀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投融资机构、加速器机构等进行现场观摩,搭建创业项目及团队需求对接平台,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六、跟踪服务
为获奖项目提供后续跟踪服务,所有获奖项目将被纳入优秀创业项目库,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宣传推广、培训指导、融资对接、交流展示等后续服务,并遴选优质项目与大赛合作伙伴进行签约,助力项目加速成长。
七、大赛声明
(一)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参赛者如虚报产品信息(如知识产权等),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相关宣传、展览且无需向参赛方支付任何报酬。如参赛者对提交作品的信息有保密需求,需提前向大赛组委会说明。
(四)大赛所有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