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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消息!参展11月广州SIC老博会的惠州企业将获得政府资金补贴

展会新闻 2024年08月15日

 

惠州市企业参展第九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SIC老博会)可开始申报惠州市府资金补贴啦!
 

近三年,广州SIC老博会连续入选“粤贸全国”系列展会,作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参展企业将优先获得政策扶持。以下是《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的通知》的具体申报事项。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精神,做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中“粤贸全国”品牌工程,支持惠州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现开展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以及资金使用指导、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已完成商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参加2023年及2024年“粤贸全国”目录内活动的企业;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的企业。

 

二、申报活动举办时间

 

申报活动举办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内容和标准

 

(一)本地商协会、企业等单位由我市商务、贸促等部门组织指导,参加“粤贸全国”活动目录内主题活动,市财政按照商协会、企业展位费、特装费实际支出不超过80%补贴,且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100%

 

(二)核定数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坚持“绩效优先、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为原则进行补助,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总资助金额限额调整,总资助金额控制在50万元以内。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网上填报《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1-1、1-2和1-3),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4.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或同等效力材料(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5.申请单位与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6.支付费用(参展费、特装费)发票及付款凭证。

 

7.展会主办方对组展方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单位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8.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9.活动现场拍摄的相片至少2张(不同角度,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线上活动则提供能体现申请单位在线上参展的展位网页截图(需有明确的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

 

10.项目简介和绩效评价报告。

 

所有申报材料均由资金申报单位编写,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申报材料必须合法且符合客观事实,须按要求完整提供,复印件要清晰可辨,统一用A4纸规格,并按现有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每个项目单独一册),每页加盖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且不能粘贴、夹页、订补。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同一项目所有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同时提供附件1的word文档)。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及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主体通过“粤财扶助”平台(网址:http://https--czbt--czt--gd--gov--cn--s84b7780e2c29.proxy.huizhou.gov.cn/),注册登录后于2024年8月16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以“粤财扶助”平台收到企业申报材料为准)。

 

(二)初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粤财扶助”平台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三)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后,申报主体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可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8月20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两份,自留一份),连同单位签名、盖章的项目入库推荐表、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附件5、6)报送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如无项目,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只需填报附件6(需签名、盖章)。

 

(四)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集体研究确定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

 

(五)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及资金申报指南,市商务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惠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共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项目,市商务局将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企业财政资金支持资格。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商务局下达资金分配计划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并向市财政局请拨专项资金。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
附件1: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申报材料 .doc
附件2:2023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第一批).xlsx
附件3:2023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第二批更新后).xlsx
附件4:2024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xlsx
附件5: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入库推荐表.doc
附件6:____县(区)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情况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czbt.czt.gd.gov.cn/#/notice/1268979915239874560
 
 

2024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2024年11月15日-17日

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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