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2017第六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观众预登记通道,将于2017年5月开启,
敬请期待。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 +86 (0)20 8989 9605/8989 9600,
邮箱:CRCinfo@polycn.com
行业动态 2015年03月30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养老服务已被提升为国家战略,列入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随着政策资源的相继出台,社会参与的不断扩大,社会资金的陆续投入,养老需求的多元深化,目前加快推进养老分类服务,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真正意义上的差异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将养老服务跃上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刻不容缓。
与国外相比,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时间短、起点不髙,专业化程度不强。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单纯为孤寡老人服务阶段。养老服务以免费收养“三无”与“五保”老人为主,行政色彩较浓;
二是突破封闭向社会开放阶段。养老服务开始允许社会力量参与创办养老机构,并将服务逐步覆盖社会老人,但此阶段的养老服务重量有余,重质不够;
三是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阶段。为居住家中的困难老人无偿或低偿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养老服务以生活照顾为主,其他服务(如:康复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服务)缺乏。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下,我国养老福利事业已取得长足的发展,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粗放、服务笼统、分类模糊的现象,新形势下养老服务的新发展,亟待改变这种状况。
一是厘清福利性养老范围。养老服务业估计将有十万亿元的大蛋糕,房企、保险等各类社会资本蜂拥而入,各种名目的商业化养老项目,雨后春笋般出现,丰富与促进了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多元选择。在此关键时刻,应尽快划定福利性养老与商业养老的界线,在服务人群、职能定位、政策扶持上给予明确区别,厘清福利性养老服务的范围,在政府主导下,以福利性养老为基本,以商业养老为补充,确保基本养老为广大平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健全机构养老功能。近年来各地养老机构总量迅速发展,但养老机构的服务差别化不明显,床位结构性紧缺与服务功能弱化依然存在。因此,一要在继续发展养老床位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与强化床位的总体质量与服务能力;二要扩大护理床位比例,收养更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缓解老年人护理难的矛盾;三要建造老年公寓,为生活基本能自理的“中龄”老年人(70~80岁)服务。国外老年公寓占有一定比例,我国建得较少,上海目前真正意义上的老年公寓几乎没有。
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多年来,服务项目不断增加,内容逐步丰富,但在更好地满足各类老人的需求、扩大与深化服务上还有不少发展空间。1.要通过培训与加强现代化的技术性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从而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的服务专业化;2.要开展医疗康复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3.要增加精神慰藉服务,运用“私人定制”的形式,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好老人。
四是创新支撑性养老内容。家庭是养老的主体,也是最适合老年人的综合养老环境,应给予最积极的支持。1.要在假期、房贴、税收上对直接养老亲属给予优惠(国外已有很成熟的经验);2.要在专业培训、康复器具、临时替代、鼓励褒扬上给予帮助;3.要为各年龄段老人提供自主式养老模式,如结伴养老、互助养老、田园养老、酒店式养老等。政府可统一设计方案,用购买服务形式,招标社会组织,以微利的模式具体运行。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