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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5年03月30日
2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消息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其中对于政府新建的养老机构,支持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养老机构,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十部位下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并协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等工作。
同时,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来运营,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
在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加强对养老机构中医师、执业护士、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同时,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
根据意见,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培养老年学、人口与家庭、人口管理、老年医学、中医骨伤、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拓展人才培养渠道,打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发展通道,推进医学专业外其他适宜专业的“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同时,对符合条件参加养老照护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 鼓励医师到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引入社会工作人才,民办养老机构的技术人员执行与公办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意见还要求,做好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工作,指导民办养老机构和组织合理确定养老护理员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
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其中,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
最后,意见还对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促进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 等方面做出了相关。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