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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3年08月05日
继四川省、广东省发布政策意在推进养老设施用地落地后,山东省也加入了这一阵营。
“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要制定和落实配套扶持政策,积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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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集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山东省副省长孙绍骋表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的第四天,即7月4日,山东省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此次会议上,山东省政府表示,为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省政府将从土地、财政方面予以投入和扶持。其中,在土地方面,专门安排了5625亩用地指标;财政方面,省市两级财政将投入15亿元拉动。
由省政府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安排专项用地指标,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这一明确的支持政策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针对山东省这一系列政策,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也进行了追踪,多次向山东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询问养老设施用地指标及财政支持落地事宜,但始终无果。
这样的状况也是市场所担心的。尽管省级政府有意推动养老设施用地落地,但在实际落实层面,由于部门间协调问题、利益问题、土地财政问题,这一关系养老机构发展及解决老龄化床位需求的关键环节一直停留在纸面上。广东省、四川省已有类似迹象。
“全国第一家”
山东省是人口大省,更是老年人大省。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山东省就以942.98万名(65岁以上)老人总量居全国老年人口榜首。据预测,到2015年,山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900多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9.7%。其中,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将达到1000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将增加到308万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将达到375万人。
按照规划,“十二五”末,山东省养老床位需求为81.34万张。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目前养老床位实际缺口为73.94万张。
将近74万张的缺口!由公共财政兜底显然任务过重。而社会养老设施建设中却又面临着诸多难题。
以往社会民营企业兴办养老机构存在用地难、难以获得补贴等问题。在山东省政协举行的一次调研中,养老机构表示因缺乏具体有力的扶持政策,企业只能获得微利。这导致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解决庞大的老年人口带来的巨大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山东省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2012年,山东省政府在制定《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同时,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在建设规划、土地供应、资金投入、民办公助、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为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在建设中存在的规划难、用地难、用地指标少等问题,山东省要求各级政府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非营利性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依法划拨用地,其他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适当优惠。2013年,山东省政府专门安排5625亩(不含青岛)用地指标,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在7月4日的座谈会上,山东省民政厅福善处处长苏道义介绍,“省政府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专项用地指标,这在全国是第一家”。
在财政支持方面,山东省决定在2013~2015年,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省级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今年全省17市列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达5亿多元,省市两级财政投入共计达15亿元,初步估算将拉动社会投资100亿元。